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是上海市长宁区的审判机关,成立于1952年9月,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毗邻上海西部商贸中心的虹桥商务区,紧邻虹桥交通枢纽,辖区面积38平方公里,包括9个街道1个镇,常住人口69.06万人(长宁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院情简介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毗邻上海西部商贸中心的虹桥商务区,紧邻虹桥交通枢纽。全院在编人员274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259人,其中法学博士2人,法学硕士102人(含在职32人),研究生占全院人数的43.8%。近年来,长宁法院收案数年均以两位数的幅度递增。2013年,全年共受理案件20547件,共审结和执结20549件,同期结案率为100%,审判执行工作持续保持良好态势。
机构设置
长宁法院现设有现有17个部门: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执行局、行政庭、立案庭、立案二庭、审监庭、诉调对接中心等12个审判业务庭(局)和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5个综合部门。
法院建设
1984年11月,长宁法院创建了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近30年来,这个被誉为“上海司法工作的一颗明珠”的光荣集体,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上海市“劳动模范集体”、上海市“审判战线的开拓者”等一系列光荣称号,并在1995年和2005年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6月1日,少年审判庭又荣获了上海市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儿童工作最高奖项——上海市第八届“儿童工作白玉兰奖”。
1989年,长宁法院会同长宁区妇联等7家单位联合创办了长宁区“为孩子父母学校”,先后被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评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并被授予“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五次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
2003年,长宁法院首创在人民法院内附设人民调解窗口的诉调对接模式,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2007年7月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对长宁法院的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2012年诉调对接中心正式独立建制运行,形成规模化发展,年调解案件突破一万件。
2009年以来,长宁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流程管理机制改革,提高执行工作绩效;大力推行要件审判九步法,厘清案件审判思路;全面强化涉诉信访工作,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引起了全国各地法院的广泛关注。
机构领导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徐世亮所获荣誉
多年来,长宁法院在历届党组的带领下,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20年十二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10年、2012年,长宁法院先后荣立上海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长宁法院民一庭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同时,六十多年来长宁法院始终坚持人才兴院、从严带队,先后涌现了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邹碧华、市三八红旗手陈亚娟、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顾薛磊、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季立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毛金林等一批先进个人。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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