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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图书馆(介绍)

      常州图书馆创建于1904年,1995年12月26日新馆落成,位于市文化宫广场东侧,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藏书量130万册,常州市图书馆经文化部审定,在2009年全国开展的第四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定级工作中顺利通过评估验。

      2018年8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常州市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简介

      常州图书馆创建于1904年,是我国最早的地方公共图书馆之一,堪称百年老馆。1995年12月26日,常州市图书馆新馆正式落成开放。馆址位于市和平北路35号,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截至2009年有藏书130万册(其中古籍10万册),以常州地方文献为主要特色,是全市文献收藏中心。

      规模

      图书馆是面向社会,用丰富的文献、信息直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向读者开放的借书室、阅览室、自修室、陈列室等窗口有19个,分布在一至五层,读者座位有600个,年接待读者逾100万人次。借书室和阅览室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同时为读者提供信息咨询、资料复印、代查文献等服务。展览厅和报告厅可以进行高层次的文化交流。  图书馆拥有较先进的现代通讯设施、计算机网络检索、多媒体导读和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现有正式职工编制85个,在编职工大专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的85%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占职工总数的80%,其中副研究馆员13人、馆员32人。年采购纸质图书超过5万册,年订纸质报刊2000余种,拥有电子图书200多万册,普通电子期刊3000多种,电子学术期刊1000多种,提供在馆阅览,外借服务,网上在线阅览全方位文献信息服务,成为常州地区名副其实的文献信息资源服务中心。

      历史

      常州市图书馆是我国最早创建的公共图书馆之一,早在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苏报》就登载了《常州图书馆章程》,第二年(1904)图书馆对外开放,馆名为“常州图书馆”。1933年武进县政府接管图书馆,改名为“武进县立图书馆”。1949年4月,由常州市人民政府接管图书馆,馆名先后改称“常州市立图书馆”、 “江苏省常州图书馆”、 “常州市图书馆”。  建馆初期,图书馆赁屋于铁市巷岳宅暂为开办之用。至宣统元年(1909),经邑绅恽祖祁策划筹措,以建商会会所余基余款,以及恽毓嘉、恽祖祁等人捐资建造图书馆。当年十二月,五楹图书馆楼屋于双桂坊延陵季子祠基地落成,图书馆迁入。1965年江苏省文化局拨款为常州市图书馆建馆舍,至1974年建成,馆舍面积1765平方米,馆址在双桂坊人民公园南面。八十年代末,常州市政府立项为常州图书馆建新馆,并列入常州市“七五”重点项目。新馆于1995年12月26日竣工落成,并对外开放。馆址位于市中心和平路与罗汉路交汇处,占地面积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书库有八层,可容纳藏书150万册。常州市图书馆的造型取圆柱体为建筑主旋律,外形似一部古代展开的简策图书,与一楼圆形共享大厅,以及反映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大型壁画相互映照,体现了图书馆特有的文化氛围。

      建设

      在现代高新技术的推动下,图书馆现代化、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  1996年启用ILAS业务管理系统。  1998年开辟多媒体阅览室。  1999年创建常州图书馆网站。  2001年图书馆接入宽带步入信息高速公路(现在是百兆宽带)。  2002年采购TRS图书馆数字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软件。  2003年引入力博图书馆管理系统。  2004年建立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  2005年实现无线网络覆盖。  2008年建立了盲人电子阅览室。同年,在常州图书馆现址恢复成立了少年儿童图书馆,通过技术攻关,实现了主分馆服务的“一卡通”。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迎来了数字资源建设方面质的飞跃,初步实现了电子书、刊、视频资源的网上远程服务,加入了江苏省联合参考咨询网,上海图书馆“网上知识导航站”;  2009年投入100万元,改造提升“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随着IT技术的发展,3G网络的推广,在技术上攻坚克难,开通了“掌上图书馆”(通过3G手机就可以浏览访问图书馆网站,预约和续借图书,资讯服务,在线下载和阅读电子图书和期刊)。这一切为常州数字图书馆建设和全方位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借助网络,常州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常州图书馆的文献信息服务。  2008年4月,在市文广新局和市财政局的支持下,常州图书馆在全国公共图书馆界率先实行了免费开放服务。  2008年12月被江苏省文化厅确立为“江苏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09年1月,常州图书馆天合分馆挂牌启用,这是公共图书馆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以“社区图书馆”模式开设分馆之国内首创,总分馆实行“一卡通”。  2009年9月,总投资近60万元的“常州图书馆流动服务车”正式运行,在全市的社区,大型企业,民工子弟学校,部队,机关等10个点定期开展流动服务,除流动车的10个点外,另外还有36个流动服务点分布在市区。

      宗旨

      常州图书馆是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图书馆、全国文明图书馆,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  常州图书馆的办馆宗旨:以服务立馆,以人才兴馆,以科技强馆。  常州图书馆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高标准的文明图书馆为目标,以为学习型城市服务为抓手,树立“读者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常州图书馆人正以全新的姿态朝着服务理念更新、服务水平更高、服务团队更强的目标迈进,在优化内部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强化服务规范方面下功夫,完善内部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常州人文、科技素质提供强有力的文献信息支撑。

      少年儿童图书馆

      常州少儿图书馆最初是常州图书馆少儿室,成立于1982年。1996年6月1日正式挂牌常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对外开放。2002年月1月根据市政府城建设需要,暂迁至护王府过渡。(常州市局前街187号)  少儿馆目前有五个窗口对读者服务,各室均实行全开架服务,外借、采编业务工作均实行计算机管理,读者凭本馆借阅证可到各室借书阅览。  图书外借室:该室现有馆藏图书3万余册,以文学名著、儿童文学、历史故事、科普读物、学习参考辅导资料等适合小学生特点的图书为主,并每年有近5千册的新书与小读者见面。  图书阅览室:该室开架陈列馆藏图书、连环画6000多种。除了连环画,还有低幼读物,也有高年级学生阅读的文学名著。百科全书、科幻故事,历史传奇等,图书品种齐全、多卷配套。所有图书只能阅览,不能外借。  期刊阅览:该室订有全国发行的少儿报纸、杂志近200种,适合各年龄层次的少年儿童阅读。所有报刊可以阅览,不能外借。  视听室:该室配有29寸彩电和音响设备,以播放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动画片、科幻片为主,并经常开展适合小朋友特点的故事会、朗诵、游艺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少儿活动,吸引广大小读者。  办证处:凡需借阅图书、报刊的少年儿童,均可办理借阅证,办证窗口设在外借室出纳台。见办证须知。  历年来,少儿馆以它丰富的馆藏资源和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吸引着全市少年儿童。每年接待少儿读者近5万人次。曾多次获江苏省文化厅部委援手的“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优秀组织奖,曾获取常州市关工委援手的“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培养广大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摇篮。

      办证指南

      三、续证、挂失、补证  1.各类借阅证使用期限为一年,到期需进行免费续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2.如借阅证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本馆办证处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3.借阅证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补办,每证需交纳补办工本费10元。  四、押金退还  1、退押金前,读者必须还清所借书刊,付清逾期费用。  2、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借阅证办理退押金手续,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1.读者办理借阅证凭本人有效证件办证一张,限本人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借阅证,如因保存不当不能使用,需重新制证,工本费自理。  六、办证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入馆须知

      1.常州图书馆为您提供免费的公共文化服务,您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申领借阅证,凭相应的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  2.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也是文明窗口,请注意您的着装和言行举止。  3.包裹等私人用品请寄放存包处,不提供过夜寄存服务,贵重物品请勿寄存。  4.爱护公共文献资源,不要涂抹、刻划、撕扯文献,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您今后的阅读。  5.爱护公共文化设施,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不要携带宠物、食品、饮料进入各借阅室。  6.请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接打电话请勿影响他人。  7.图书馆是重点消防单位,请不要吸烟、用火,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8.请您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借阅规则

      1.读者凭少儿借阅证入室借阅,无证读者请勿入内。读者自带书刊和书包等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室内,请存放在存包处(免费存放)。  2.少儿借阅证一人一证,每证押金50元,可外借图书2册。  3.家长持本馆有效借阅证可陪同子女进入少儿图书借阅室,借阅图书需持少儿借阅证。  4.外借期限为30天。到期如需延期,只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读者可带书到馆办理续借手续,但有逾期书籍或未交清逾期费用等情况,均不能办理续借。借书逾期每册每天收费0.10元。  5.要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折页、涂画、污损和撕剪。图书外借时,读者应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责任由借书者自负。损坏与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6.在本室阅览的读者每次限取一册图书或报纸,阅后请放回原处。  7.做文明读者,保持室内的安静整洁,严禁吸烟,不得在室内吃零食或乱扔果皮纸屑。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电子信息阅览室阅览规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上网。  2.本室为您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免费服务。  3.禁止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  4.读者必须遵守计算机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制造、传用计算机病毒;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5.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室内安静,上机时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档。  6.请按指定机位就坐,一机一人。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要随意调换位置。  7.禁止使用自带的光盘、U盘等硬件设备,若有需要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8.上机时间按小时计价,每小时2元,请到服务台开通并付费。原则上每人连续上机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  9.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室内禁止吸烟。

      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馆借阅证(一人一证)出示证件借阅图书。未成年人请监护人陪同入内,并请做好看护。  2.所有文献(包括随书附带光盘)每次A证借阅3册,B证借阅2册。一律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超期按每册0.1元/天收取逾期费用。  3.借阅证系本人使用,每次限使用一张证。请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及时挂失,末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补证收取工本费10元。  4.爱护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及封面,以免影响图书借还。如发生损坏条形码的情况,按照该书价的10%赔偿。  5.本馆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如有违反借阅规则造成损毁、遗失文献行为,须承担责任并赔偿:  遗失文献  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凡遗失所借文献,应以同版本完好无损之原文献赔偿,如无法以原文献赔偿,则一律按原文献价格的3~30倍赔偿(10年内的文学类书籍按3倍赔偿,其他类按4倍赔偿,10年以上书籍每往前推10年按其价格的10倍赔偿,依此类推,随书光盘不接受刻录,按书价的50%赔偿),同时交纳3元的图书加工费。读者遗失文献赔偿后,一旦获得原文献,即可到本馆逾期收费处凭赔款凭证退款并归还原文献,图书加工费不予退还。  损毁文献  指涂画、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画、划刻、撕扯、撕毁文献。  ⑴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赔偿1~50元。  ⑵损毁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应赔偿原文献,不能赔偿原文献时,按丢失文献处理。  6.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扯、污损等,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  7.包裹等私人用品请寄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请勿寄存。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9:00-19:00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读者凭本馆借阅证或阅览证(一人一证)出示证件入室阅览,自带书籍者及自习人员请勿入内。  2.阅览报刊请为他人着想,每次限取1种(册),阅毕请归还原处。  3.需查找过期报刊资料,请持个人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工作人员入库检索。需复印资料请办理登记手续后至指定区域复印。  4.爱护文献,请不要在报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扯。  5.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至室外;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吸烟。  6.随身携带的包裹等私人用品请寄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请勿寄存。  开放时间:  周一-周日:9:00-19:00

      精品图书、过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读者凭本馆借阅证或阅览证(一人一证)出示证件入室阅览,自带书籍自习人员请勿入内。  2.阅览书刊请为他人着想,每次限取1种(册),阅毕请归还原处。  3.需查找过刊资料,请持个人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工作人员入库检索。需复印资料请办理登记手续后至指定区域复印。  4.爱护文献,请不要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扯。  5.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至室外;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吸烟。  6.随身携带的包裹等私人用品请寄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请勿寄存。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参考咨询室查阅规则

      本室拥有各种参考工具书和人大复印资料,可通过网络远程检索《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和国内外标准、专利等资料。为读者提供咨询、代查、复印及课题服务。  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查阅。  3.读者进入阅览室前请将包裹等私人用品寄放存包处。  4.爱护公共文献资源,不得随意涂抹、刻划、撕扯文献。  5.本室提供打印、复印服务,需要打印、复印的读者,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6.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在室内吸烟。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家谱阅览室查阅规则

      1.本室收藏常州人姓氏家谱164种2162册,为读者提供家谱查阅、参考咨询和研究服务。  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查阅。  3.本室藏书为特藏图书,阅览时请倍加小心,防止损坏;摘抄时请使用铅笔或园珠笔,不得使用钢笔,以防止污损图书。  4.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古籍阅览室查阅规则

      1.本室收藏古籍、常州地方文献及文史类工具书,为读者提供古籍、地方文献参考咨询和研究服务,同时开展古籍版本鉴定、古籍修复、资料翻拍等服务。  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查阅。  3.搞专题研究和有特殊需要的读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馆长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4.查阅时请当面点清册数,检查是否完整,如发现缺册、污损、撕毁、涂写等情况请向工作人员说明,以明确责任。  5.凡对所阅图书必须抄录时,请使用铅笔、园珠笔,不得使用钢笔、毛笔,以免损污图书。  6.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收,被正式命名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荣誉记录

      2018年8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常州市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